一、放棄遺囑繼承是否還能繼承

放棄遺囑繼承后,繼承人不能再要求繼承。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在遺產處理前,將根據法院決定是否可以恢復繼承遺產。因為在遺產處理前,還沒將遺產進行分配,所以這個時候要求恢復繼承遺產還是來得及的,但是畢竟是繼承人自己的做法不當,所以將要受到其他的限制。即法院可以根據棄權一方提出恢復繼承的理由,進行判斷,從而決定是否可以繼續參與遺產分割。所以,能不能恢復繼承,不是絕對的。

2.在遺產處理后,繼承人將不再享有分割遺產的權利。根據上述的規定,在遺產被處理之后,遺產就已經被分割完成,如果其他人想要再分割的話,那么將要耗費較大的功夫,并且對其他未棄權的繼承人來說,也是極不公平的。因此,在遺產處理之后要求分割遺產的放棄遺囑繼承是否還能繼承,將不再享有繼承權。最后,找法網提醒您,雖然放棄遺產繼承是個人權利,但是權利一旦被放棄,就很難說重新擁有。所以,要是確定放棄繼承財產的,最好是要考慮清楚再做決定。

二、遺囑繼承有什么特征

1.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和立遺囑人死亡是遺囑繼承的事實構成。

2.遺囑繼承直接體現著被繼承人的遺愿。

3.遺囑繼承人和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相同,但遺囑繼承不受法定繼承順序和應繼份額的限制。

4.遺囑繼承的效力優于法定繼承的效力。

三、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情形是什么?

1.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3.偽造的遺囑無效;

4.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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