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有哪些
一、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有哪些
1、復制權。實際上是重新制作含有該布圖設計的集成電路。
2、商業利用權。是指專有權人為商業目的而利用布圖設計或含有布圖設計的集成電路的權利。
3、法律依據:《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
第十三條申請表
布圖設計登記申請表應當寫明下列各項: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或者居住地;
(二)申請人的國籍;
(三)布圖設計的名稱;
(四)布圖設計創作者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布圖設計的創作完成日期;
(六)該布圖設計所用于的集成電路的分類;
(七)申請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注明的有關事項;申請人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其聯系人的姓名、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
(八)布圖設計有條例第十七條所述商業利用行為的,該行為的發生日;
(九)布圖設計登記申請有保密信息的,含有該保密信息的圖層的復制件或者圖樣頁碼編號及總頁數;
(十)申請人或者專利代理機構的簽字或者蓋章;
(十一)申請文件清單;
(十二)附加文件及樣品清單;
(十三)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項。
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轉讓與許可使用應注意哪些
根據我國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為了讓權利人將其智慧成果轉化成社會的動力,條例規定了布圖設計專有權可以實行轉讓和許可其專有權,使個人與社會共同促進,但在實施許可或者轉讓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細節:
1、布圖設計權利人可以將其專有權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其布圖設計。
2、轉讓布圖設計專有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知識產權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知識產權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布圖設計專有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許可他人使用其布圖設計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4、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布圖設計專有權的,在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轉讓登記時應當提交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允許其轉讓的證明文件。
5、布圖設計專有權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
我們可以了解到按照規定對于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有復制權和商業利用權,商業利用權是指專有權人為商業目的而利用布圖設計或含有布圖設計的集成電路的權利。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北京律師網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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