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倪冬

晨報訊昨天,晨報記者獲悉,上海市物價局、市司法局聯合出臺的《上海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已于10月23日起開始執行房產繼承公證收費標準 平米,其中房產繼承公證服務收費標準大幅下調。

本次修訂將競爭不充分的服務事項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房產繼承公證收費標準 平米,實行目錄化動態管理,收費目錄從12個大項69條歸并至10個大項27條。目錄中的公證服務收費項目實行政府指導價上限管理,鼓勵公證機構適當下浮收費標準。公證機構在目錄之外的其他服務項目收費,應由公證機關與當事人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方可收費,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記者梳理發現,該標準對社會高度關注、市民反映強烈的公證服務收費標準予以大幅度下調,比如房產繼承公證服務從按房產價值計費轉為按面積計費,每平方米收費80元,收費標準大幅下調。

以本市內環內一套100平方米房屋為例,單價以每平方米10萬元計算,這套價值1000萬元的房產繼承公證服務,按原收費標準應當計收公證費元,修訂后的標準只需收公證費8000元,足足減少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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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實行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項目部分收費標準

◎公證服務項目1:證明涉及房產的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如繼承權公證、用于繼承的親屬關系公證、贈與合同公證等)

最高收費標準:按受益份額的面積計算(尾數部分,不足一平米按一平方米計)房產繼承公證收費標準 平米,每平方米80元,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

◎公證服務項目2:證明不涉及房產的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繼承權公證、用于繼承的親屬關系公證、贈與合同公證等)

最高收費標準:受益額50萬元以下部分(含50萬元),按0.8%收取,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按0.6%收取;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按0.5%收取;1000萬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