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其中包含注銷的戶口;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

2、被繼承人單位證明內容:

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后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注明是否原配);

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戶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

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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