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后的產權到底應不應該續租?
話說你花了幾百萬買了個房子,產權是70年,是不是相當于你花了幾百萬租了一個70年的房子呢?
其實現在所有的建筑物,它的使用的年限只有50年,實際年限呢,可能會更少!為什么呢?因為現在很多的建筑物,都是最近十幾年才建起來的,根本就還沒有到那個可以倒塌的地步。所以你花了幾百萬的房子理論上說有70年的使用權,但是其實呢,就是一個噱頭而已。
為什么這么說;比方說你買到的空調,廠家告訴你可以終身的質保,但是你都用了七八年了,對吧?它都是舊空調了,你還好意思讓別人過來修嗎?那還不都是直接換新的,對吧?所以我們的房子也是一樣的,幾十年之后,房子的外墻、它的管道、它的電梯、它的水電、它的煤氣啊,等等.....,每一樣它都得必須重新翻新,要是用這個房改的成本,你還不如去買一個新的。所以我們買房沒有必要去擔心什么70年到期了,還要不要續約的問題,因為根本就到不了那個時候,你就會主動的放棄這個產權。
其實真相已經告訴你了,只是我們很多人他沒有在意而已。你比如說我們銀行按揭貸款的年限,銀行按揭貸款的年限;為什么說給你的房產證是70年,但銀行呢,只給你貸30年,對吧?第一呢,是怕你OVER的早了。盡可能的讓你在有生之年把這個賬給還了。第二呢,就是這個房子已經不住人了,你就是再老實的人呢,你也不會繼續還錢;所以銀行貸款他就只給你30年。他是要趕在這個房子報廢之前,讓你把錢都還給他,而你呢?你還指望說什么拆遷吶.....你想想誰會來拆?一套房幾百萬,真正能用的年限也可能就是銀行的那30年。過了之后,你的房子就是一個建筑垃圾罷了。
所以真正靠譜的房子,還只能是回老家的農村宅基地去建上一套別墅,即住的舒坦,而且還沒有年限限制,你說對吧?#頭條君我要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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