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公房可以買賣嗎(上海公房可以買賣嗎)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那么公房買賣是否有限制,可以進行買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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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買賣是否有限制,可以進行買賣嗎?
江蘇臣功律師事務所陳福來律師解答:
公房一般是指國家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建成或者購買的所有權屬于國家的房屋,分配給所屬職工承租居住;或者屬于房地產管理機關管理的國家所有房屋,分配給城鎮居民承租居住。
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
上述兩類房均為使用權房。城市公有房屋買賣的條件如下:
1、公有房屋的買賣,買賣雙方必須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證明文件,也即公房買賣首先必須獲得國家的批準。
2、公有房屋買賣時,應當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房地產價格評估。
3、公有房屋必須經過交易審核后,方可辦理所有權登記。
江蘇臣功律師事務所陳福來律師解析:
公房買賣注意的問題:
1、查看產權所有人的身份證件、核實房產面積、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實。
2、查看房屋產權證上的產權所有人有幾位。出售房產時,房屋的產權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如果是幾位共有,則需要清楚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在簽訂房產合同時也要全部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簽章。
3、查看該房產是否已租賃,如果已租賃,需要對方提供房產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
4、購房人先了解對方是以什么價格從單位購買公房的、土地出讓金是否已經繳納。如對方是以成本價從其單位購買房屋,且未繳納土地出讓金,那購房人在購買他的房屋時則需另外繳納土地出讓金;如對方是以市場價從其單位購買的房屋,那購房人就不需要再另外繳納土地出讓金。
5、購房人在辦理購房手續過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規定交納了首付款,且繼承人愿意繼續支付的,可由其繼承人按照原協議繼續支付房價款,房屋產權可按繼承的有關規定變更為繼承人所有。原購房人產權證尚未辦理的,所購住房產權可直接登記在繼承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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