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司機徐某啟動他的新車時一個小小的不留神,和正常行駛的車輛相撞,并未傷人且車損不大的小事故,卻讓他付出了12分和駕照被扣的代價——他車上的臨牌,12月23日到期了!

下午一時許,昌平區(qū)北七家鎮(zhèn)上,徐某在非機動車道上啟動車子,準備向行車道內(nèi)并線時,與后方一輛正常行駛車輛剮蹭,雙方車輛損失不大,且未有人員受傷。昌平交通支隊沙河大隊民警接報警后趕到現(xiàn)場處理,很快認定徐某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本來這是一起非常普通的輕微事故,但民警在錄入車牌時,發(fā)現(xiàn)徐某的臨牌有效期截止到12月23日,此時這輛車尚未有正式牌照,臨牌又過期,這下事兒就不一樣了。

徐某說,他知道車牌過期,原來還想再辦個延期臨牌,但轉(zhuǎn)念又想,馬上就能拿到正式車牌了,近期又不會出遠門,只在家附近活動,于是“懶”了一下。

由于徐某臨牌過期,民警按照未懸掛車牌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扣留徐某的車輛,要求徐某到大隊執(zhí)法站接受進一步處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徐某將受到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由于一次性被記滿12分,徐某的駕照還將被扣留,徐某須參加滿12分培訓并考試合格之后才能領(lǐng)回自己的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