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退房怎么退國家相關規定(商品房退房怎么退款)
買房越來越成為人們的剛需,戀愛結婚要買房,丈母娘沒房可不嫁姑娘哦!
現下買房已成了很多人都要考慮的問題,那么在買房時一般都可能遇到先交定金,再簽合同的情況,很多人在在交了定金后,可能在遇到什么不可控因素時,就想退房。那么其中的購房定金到底能不能退呢?
下方分享一則購房定金糾紛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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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29日,楊某和某開發商簽訂一份商品房認購協議,約定楊某向某某置業購買一套商品房,雙方在8月5日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應開發商要求,楊某支付5萬元定金。
簽完協議不久,楊某反悔了。她覺得房子不符合她的預期,因此不想再買,要求退還5萬元,但遭到拒絕。開發商認為,認購協議已約定5萬元是定金,楊某不愿簽合同是違約,定金應該沒收。
楊某認為,簽認購協議時,該置業并沒向她詳細講述商品房的情況,事后她發現那套房子一年四季不能開窗。楊某還指出,5萬元的發票上款項性質明明寫的是預售購房款,開發商無權沒收預售購房款。
但該置業辯稱,他們已就商品房對楊某作了詳細介紹。楊某是因資金籌措存在問題無法付款,才放棄買房。
案情解析: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購房定金”是一種為了締結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種擔保形式。
按照上述法律規定,不想買房了定金能不能退還,要看具體的情況:
一、如果開發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的,那么不想買房的話,定金可以退回。
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么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2、如果不想買房是因為開發商存在欺詐等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協商不下,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也是應當退還購房定金。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因不能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
比如,由于發生了不可抗力導致購房者無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總之,在簽訂認購書并交納定金以后,如果不想買房的話,定金一般是不能退還的。
但是,如果存在正當理由,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定金也不是沒可能的。當然,對于不想買房又想要回定金這種情況,當事人常常都只能通過起訴才能解決。如果購房者想要回購房訂金,那就必須證明不買房的理由是正當的。
如果在購房中出現要求退還定金的情況,需要收集下方證據:
1、與開發商或置業公司簽署的相關協議;
2、與開發商工作人員或置業公司聊天記錄;
3、轉賬匯款的相關憑證;
不妨多多聯系專業的人,讓專業的人幫您出謀劃策,這肯定有助于您更順利地要回購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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