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措施費包括哪些內容口訣(工程措施費包括哪些內容呢)
法院裁判理由:1.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2023)44號關于印發《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通知的規定,措施費是指為完成建設工程施工,發生于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的技術、生活、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費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安全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夜間施工增加費、二次搬運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工程定位復測費、特殊地區施工增加費、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腳手架工程費等。利潤是指施工企業完成所承包工程獲得的盈利。馬占英雖為無施工資質的個人,但其在實際施工中也存在投入施工生產的成本開支,若不計取措施費和施工利潤,會造成實際施工人馬占英權利義務不對等,故依據公平原則,應將措施費、施工利潤給予馬占英。2.馬占英與潤森公司并未簽訂書面合同約定工程價款的支付范圍,亦未提交證據證明規費、企業管理費實際產生。原審判決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的規定,認定規費、企業管理費,繳納義務人是企業而非自然人,馬占英沒有施工資質和取費資格,不應支付規費與企業管理費給馬占英并無不當。
律師三言兩句:這就是認定合法分包、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的重要意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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