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如何處理)
夫妻離婚時,除了離婚這一事項外,還要涉及子女的撫養,以及夫妻財產的分割。這里說的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都包括什么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具體的時間點是以領取結婚證的時間起算,而不是辦理婚宴儀式或者同居的時間。
其次,有人說結婚后,一直是我工作賺錢,對方一直無工作無收入,家里的財產都是我賺的。但是,從法律意義上講,即使對方無工作無收入,對方也有權利獲得家中財產的一半,因為在結婚后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就都是夫妻共同的。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任何一方的如下收入都是夫妻共同的:
工資性收入,包括獎金、提成、兼職收入等。
生產、經營、投資性收入。比如:結婚后開企業開店鋪的收入、買股票基金的獲利等。
知識產權的收益。比如:寫了本小說的稿費、收益,賣掉或授權他人使用的商標、專利的收益等。
繼承或受贈的財產。比如:老人過世留下的存款、房屋、股份等(遺囑、贈與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社保賬戶中個人部分的錢款、公積金賬戶的錢款,還有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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