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絕父子關系協議書怎么寫(斷絕父子關系協議書怎么才能法律生效)
導讀:父子之間有著難以割舍的親緣關系,父母愛孩子、孩子尊敬父母是天性。但現實生活中,還是經常會發生父子之間因不可調和的矛盾而要斷絕父子關系的情況,此時很多人會寫下斷絕父子關系協議書。那么,如何書寫斷絕父子關系協議書?斷絕父子關系協議有效嗎?如何斷絕父子關系?
如何書寫斷絕父子關系協議書?
斷絕父子關系協議書范本
甲方:x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x,身份證號:xxxxxxx
乙方:x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證號:xxxxxxx
甲、乙雙方系父子關系,現因性格不合及觀念差異等原因,導致經常發生爭吵及互相毆打等行為,父子感情破裂,現雙方已無法生活在一起,經雙方及近親屬協商,決定解除父子關系,并對雙方權利義務及財產作出如下約定:
1、甲方與乙方斷絕父子關系,以后甲乙雙方各自獨立生活,互不干擾,雙方互不承擔撫養或者贍養等費用。
2、協議簽訂后,甲方的生老病死乙方不再承擔。乙方的生老病死,甲方也不承擔責任。
3、解除父子關系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來滋擾甲方,更不得無故毆打甲方,如果乙方無故滋事干擾甲方的生活并有侵害甲方權利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刻報警并采取一切法律措施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按一般的社會人員處理,不得以父子關系進行特殊處理。
4、解除父子關系后,如甲、乙任何一方在外打架斗毆等行為,所產生一切后果,對方不承擔連帶責任,完全由各自獨立承擔。
5、現雙方確認無共同債務,解除父子關系后所產生債務由各自承擔,對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6、現家中無任何共同財產,解除父子關系后,甲乙雙方以后勞動所得收益及財產歸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霸占或者搶奪,否則按照搶奪或者其他犯罪論處。
7、現甲乙雙方共同擁有的位于XX市XX街XX號房產已被國家拆遷,所得拆遷補償費用,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由甲方一次性補償給乙方伍萬元正(¥:50000.00元)。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反悔,更不得以任何借口再向甲方索要,否則以違法犯罪論處。
8、本協議雙方簽訂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忠實履行,不得反悔,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9、本家庭協議一式六份,家庭成員各執一份。
斷絕父子關系協議有效嗎?
我國法律目前不認可這種“斷絕父子關系”的協議,它是無效的。
我國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你與父親之間的父子血緣關系屬于身份關系,不屬于合同法調整的范圍。
另外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和子女關系是一種血親關系,血親關系多因血緣關系而形成,血緣關系不能通過法律或其他手段人為加以解除。
因此,斷絕父子關系協議不能產生法律效力,作為子女仍然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如何斷絕父子關系?
一、對于親生父子關系的規定
父子關系基于血緣關系產生,從情感上可以“斷絕”關系,但是在法律上這種天然血緣關系是不可以進行解除的。不過雖然血緣關系無法解除,但是基于法律義務的父親對于子女的監護義務,在子女年滿18周歲以后可以自動解除。如果你已經年滿18周歲,在法律上就屬于完全行為能力人,任何行為只要不觸犯法律法規,完全自由,在法律上不受父母的干預。
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養,則依據《收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學理方面對于繼父子關系的見解
對于繼父子關系,學理方面認為繼父子雙方承認明示解除后,可以斷絕繼父子關系。
三、對于養父子關系的相關法律規定
對于養父子關系,在養父子關系成立后,其關系的解除在《收養法》中也有明確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第二十九條 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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