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是現如今大家都比較關心的一個事情,那浙江二胎政策細則是怎樣的呢?下面可以來看看本篇文章的具體內容哦。

浙江二胎政策細則

目前為止,2023年浙江二胎新政策還未有新改變,仍以2023年浙江二胎新政策為準。若有更改變化,屆時會更新內容。

2023年1月14日,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作出關于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決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浙江二胎新政策2023年具體內容如下:

第十七條 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第十八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再婚后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兩個子女的;

(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經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或者確診為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夫妻通過產前診斷和篩選可以再生育的;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前款第五項具體情形,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因子女死亡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個子女的,可以按照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自主安排生育。

第十九條 公民依法收養的,不影響其按照本條例規定生育。公民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再生育。

浙江二胎準生證辦理流程

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符合規定的夫妻生育兩個及以內子女的,只須憑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婚育情況承諾書,即可去夫妻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的鄉鎮(街道)計劃生育管理機構辦理生育登記。也就是說,一對夫妻生育第一和第二個孩子的,均無需辦理準生證。對于要求生育第三個孩子的特殊對象,依然需要為孩子辦理準生證。

1、向雙方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領取《申請再生育表》;

2、經生育管理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縣(市、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

3、縣(市、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4、批準的,發給二孩生育證明,不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浙江二胎政策細則的相關內容,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來具體了解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