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是指從企業進貨的商人。他們買貨絕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關注的是利差。企業對經銷商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代理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托,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制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制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從制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制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制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制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制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因此可以看出代理商和經銷商在其經銷區域內,實行區域保護,只設立一家,但代理商權限更大,一般有全國總代,省代等,它的進貨價更低,但其合同銷售額也大,需有自己的渠道,需開發區域經銷商,一般要設倉。經銷商為代理商的下一級(現也有企業不設立代理,直接設立經銷商),合同銷售額較代理商小,進貨價比代理商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