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戶盜竊怎么認定的(入戶盜竊怎么認定責任)
近日,洛南縣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盜竊案件。兩名男子竄至縣城及村鎮街道內,趁人不備,通過撬門、撬窗、翻墻等非法手段,多次潛入戶主家中,盜竊香煙、白酒、手機、摩托車、電纜線、黃豆等各類物品,變賣后平分贓款,5個月之內累計盜竊15起,其中13起為入戶盜竊。目前兩名男子均被判處刑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因為一時貪念,對他人錢財產生非分之想,伸出“罪惡之手”,這種通過非法途徑獲取不義之財的行為,終將被法律嚴懲。
在此,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提高防盜意識,強化防盜措施,及時加固門窗,妥善保管貴重物品,鄰里之間相互照應,如發現可疑人物、事物,應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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