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申請書

賠償請求人:XXX,女(男),漢族,XX年XX月XX日生,住XX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

賠償義務機關(guān):XX市XX區(qū)人民檢察院,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檢察長

因你院以故意損失財物罪一案,錯誤決定批準逮捕申請人非法羈押侵害申請人人身自由,造成申請人經(jīng)濟損失和精神損害,現(xiàn)依法申請你院給予國家賠償。

申請事項

1、申請支付賠償申請人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68650.40元

2、申請在影響的范圍內(nèi),為申請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支付賠償申請人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

事實及理由

2023年7月7日,申請人被XX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2023年7月21日,你院以申請人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為由作出《批準逮捕決定書》,批準XXX公安局分局逮捕申請人;2023年10月21日,你院以申請人構(gòu)成故意損害財物罪為由提起公訴,2023年12月15日,XX市價格認定中心復核涉案毀壞物品價值為3270元,2023年 3月30日XX省價格認定中心復核毀壞物品價值為2775元;2023年1月6日,XXX人民法院對申請人取保候?qū)彛⒂?023年7月6日準許你院撤回起訴;2023年7月30日,你院以毀壞物品價值達不到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數(shù)額不構(gòu)成犯罪為由,作出《不予起訴決定書》。

申請人沒有犯罪事實,你院錯誤批準逮捕申請人并對申請人提起公訴,引起申請人被錯誤羈押184天,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人身自由,造成申請人極大精神損害。根據(jù)《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quán)利”、第三十三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第三十五條“有本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quán)行為影響的范圍內(nèi),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之規(guī)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自2023年5月20日,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金標準為每日373.10元”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申請你院給予國家賠償,并滿足申請人的具體要求事項。

此 致

XXXX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