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發布了新版違停分檔處罰執行標準,處罰金額標準未變,但是嚴管區域、繁忙路段進行更精細、更人性化的調整。

據介紹,違停處罰500元的情形為:立交、高架橋上(含匝道),同方向只有一條車道的路段(單條車道寬不超過4.5米),依法劃定的交通繁忙路段(具體道路請登錄市公安交警局主頁http://szjj.sz.gov.cn查詢)、施劃有道路臨時停車收費泊位的路段;

處1000元罰款的情形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布交通管制措施,明確不得停放、臨時停車的路段,小區、單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橫道、黃方格、公共汽車站點;

處罰2000元罰款的情形為:因違規停車引發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擁堵的;

除了上述情形外,在其他道路、路段違規停車的,處200元罰款;同時符合兩種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處罰。

記者了解到,違停分檔處罰的金額標準沒有變,主要變化是嚴管區域、繁忙路段的劃分。其中,機場違停嚴管區域取消,不再按1000元處罰,按繁忙路段管理。對原來繁忙路段中交通標志不全不規范、斷頭路等道路,排查取消,并參照交通警情、事故、擁堵等因素重新設置。此次設置的繁忙路段,對高速路、主干道、事故擁堵多發的路段設置全天(0時-24時)繁忙路段,對部分日間繁忙的路段僅白天(7時-20時)按繁忙路段管理。

根據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統一部署,“不按規定停車”予以“首次違法警告”,但是需要滿足,該機動車和駕駛人在本次違法的前半年內,在本省沒有交通違法記錄的;該機動車和駕駛人在本次交通違法發生前,以往交通違法記錄均已處理的。交警部門表示,在違停的執法過程中,除適用上述人性化執法措施外,還增設了10分鐘違停免罰申請、停車位緊張的小區周邊夜間在不影響交通的情況違停免罰、醫院學校周邊區域按指示即停即走免于處罰。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有序停車,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除了依法處罰外,交警部門還可以將車輛依法拖移至指定地點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