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是指一方委托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諾處理事務的合同,在性質上屬于諾成合同、有名合同。那么委托合同糾紛應當如何處理,怎么處理委托合同糾紛?

網友咨詢:

委托合同糾紛應當如何處理,怎么處理委托合同糾紛?

江蘇李安祥律師事務所時應路律師解答:

首先與受托人協商,爭取與受托人和平解決糾紛。當無法聯系到受托人甚至無法與受托人正常溝通交流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根據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江蘇李安祥律師事務所時應路律師解析:

一般委托合同糾紛,結合實踐情況,《民事案由》規定,有4個典型形態。

1.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

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是指為委托人處理進出口事務的合同產生的糾紛。

2.貨運代理合同糾紛

貨運代理合同糾紛,是指為委托人處理貨物運輸事務的合同產生的糾紛。

3.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糾紛

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糾紛,是指為委托人處理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事務的合同產生的糾紛。

4.訴訟、仲裁、人民調解代理合同糾紛

訴訟、仲裁、人民調解代理合同糾紛,是指代為進行訴訟、仲裁、人民調解等法律活動的合同產生的糾紛。

商業委托合同可注意限制任意解除權的約定。如商鋪委托經營管理、項目招商服務代理、代理商銷售等涉及商事委托的,為規避相應解除帶來的成本風險,可以約定排除任意解除權,或通過“提前通知、經同意才可解除”的約定進行相應規制。

畢業于211大學,專職律師十年,現以刑事辯護為主,合同糾紛、建筑工程、公司法務等民商事案件也有非常豐富的經驗。“刑”“民”交叉,從各層次、各方面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