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是我國的什么機關(人民檢察院是我國的什么機關,有權代表國家獨立行使)
導語
人民檢察制度是人民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檢察的歷史與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進行政權建設的歷史緊密相連。今年是黨領導下的人民檢察制度創立90周年,本公眾號特開設【檢察史】專欄,回顧人民檢察事業的風雨歷程,跌宕起伏,記錄人民檢察事業的歷史軌跡,讓歷史告訴現在,讓歷史啟迪未來。
1927年10月,毛澤東率領秋收起義部隊到達井岡山,開始創建農村革命根據地的斗爭,為中國革命的勝利開辟了一條“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的正確道路,這是中國革命斗爭史上的偉大創舉。此后,黨先后建立起十幾個革命根據地并成立蘇維埃政權。革命政權需要革命法制來捍衛。1931 年11月7日至20日,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江西瑞金召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建立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政權機構,確立了包括人民檢察制度在內的人民司法制度。人民檢察植根紅都,這是人民檢察事業的光輝起點。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最高政權機關是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在大會閉幕期間的最高政權機關是中央執行委員會。人民委員會是中央執行委員會的行政機關。蘇區并未建立自成體系、獨立承擔全部檢察職能的檢察機關,檢察職能分別由法院(裁判部)檢察長、檢察員,工農檢察部,國家政治保衛局,軍事檢查所等機構承擔。
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建立之前,全國已有近10個革命根據地和蘇維埃政權。其中1931年7月鄂豫皖蘇區革命法庭中設立的國家公訴員和國家公訴處,是人民檢察歷史上最早出現的專職檢察人員和專門檢察機構。
1932年2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最高法庭成立,何叔衡任主席。1934年2月, 董必武任第二任主席。同月,成立最高法院,董必武任院長。根據《中央蘇維埃組織法》《地方蘇維埃暫行組織法(草案)》及《裁判部的暫行組織及裁判條例》等法律、法規,最高法院內設檢察長一人、副檢察長一人、檢察員若干人;省裁判部設正、副檢察員各一人; 縣裁判部設檢察員一人;區裁判部不設檢察員。最高法院、各級裁判部內設的檢察長、 檢察員主要負責預審(審查起訴)和代表國家出庭告發(出庭公訴)。
工農檢察部承擔著對蘇維埃機關、企業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蘇維埃的政綱、法律、法令、方針政策以及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的任務,是蘇區的法紀監督機關,兼有監察和檢察職能。在中央一級稱為中央工農檢察人民委員部,1934 年2月中華蘇維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后改稱中央工農檢察委員會;在省、縣、區三級蘇維埃政府設工農檢察部,城市設工農檢察科。在工農檢察部的管轄和指導下,還設有突擊隊、輕騎隊、工農檢察通訊員等群眾性組織。
國家政治保衛局是蘇維埃政權鎮壓反革命活動的專門機關,對管轄的案件有偵查、逮捕和預審之權。國家政治保衛局在省、中央直屬市、縣和省屬市設立分局,在區和縣屬市設特派員,在紅軍中也設有相應的政治保衛機關。上下級政治保衛局之間,實行嚴格的垂直領導原則,內部實行嚴格的局長單一集權制。
軍事檢查所是蘇區的軍事檢察機關,與軍事審判機關并立。1932 年2月頒布的《軍事裁判所暫行組織條例》規定:“在初、 高兩級的軍事裁判所的所在地,設立初級軍事檢查所及高級軍事檢查所?!薄败娛聶z查所是代表國家對于軍事犯的原告機關,它可以檢查軍隊中及與軍事有關系的一切犯法案件,并可以向法庭提出公訴,開庭審判時可以代表國家出庭告發?!?/p>
1935年10月,中共中央及主力紅軍經過長征到達陜北。同年11月3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成立,下設七部一局,羅梓銘任工農檢察局局長。1937年2月13日,中央司法部發布第一號訓令, 要求建立健全裁判部的組織,強調“ 在裁判內部,檢察員與審判的職員也應分別清楚”。同年2月22日,發布第二號訓令,確定在最高法院設國家檢察長,省、縣二級裁判部設國家檢察員,代表國家行使檢察權。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的人民檢察是人民檢察制度的早期探索和嘗試,為新中國檢察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歷史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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