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時候能釋放確定不了,但是可以給你提點切實可行的建議,能夠盡快地釋放。

我從事法律實務工作10多年了,我來說說這個問題。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把人打成輕傷二級的話,就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了。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定,需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沒有什么特殊的情節,比如持刀傷人或者屬于前科、累犯之類的話,即便沒有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一般情況下最多只會判處1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

2.如果不存在前科、累犯這些特殊的情形,然后還被羈押了6個月時間的話,那么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沒有賠償被害人的損失,也沒有取得他的諒解。

畢竟與他人發生沖突的話,動起手來很容易就會造成輕傷二級的,比如鼻梁骨折了、眼眶裂了、耳膜穿孔了,都可以構成輕傷二級。

一般情況下只要賠償了被害人損失并且取得諒解,都會直接取保候審的。

3.在司法實踐中,由于對是否構成輕傷需要進行鑒定,以及在鑒定意見出來以后需要向雙方送達,這幾天的時間就是雙方和解的黃金時間了。

如果在這個時間內沒有達成和解,公安機關一般會對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如果在刑事拘留的時間(一般情況下為7天),雙方依然沒有和解,那么公安機關會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在檢察機關7天的審查期間內還是沒有達成和解的話,那批準逮捕是沒有什么意外的了。

4.要想盡快地釋放,主要做的是以下2點:

首先當然就是要賠償被害人損失,并且征求諒解了。

根據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的規定,如果賠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的話,最多可以減少40%的刑期。即便賠償損失并未能取得被害人諒解,也能減少30%的刑期。

其次要做的就是自愿認罪認罰。

2023年刑事訴訟法修訂正式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寫入法律,結合《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自愿認罪認罰的最多可以減少刑期的40%,而同時具有諒解、退賠情節的,最多可以減少60%。這也就意味著,本來需要判二年的,最終可能判不到一年。

5.在這個前提下,就可以有幾種快速釋放的可能了:

第1種是改變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然后等待法院開庭審理后宣判。這種當然是最好的結果了,但是在實踐中可能用的會比較少一些。

第2種是繼續羈押,一直到一審開庭之后判決,刑期實報實銷。比如已經羈押6個月了,就直接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或者已經羈押了6個月十幾天,判處7個月的刑期。

第3種也是繼續羈押,最后判處緩刑。不過在判處緩刑之前,一般需要做一個社區調查,也就是對社會危害性進行一個評估,看看有沒有再犯罪的風險。這個調查一般是由法院或者檢察院委托的當地的社區矯正機構或者司法所來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