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兩種。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在二年內沒有故意犯罪,就減為無期徒刑,如果在二年內坐牢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則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所以,很大概率上,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最終的結果是不會死的。

判處死刑,最終減刑減到坐一兩年牢是不是就出來了?

如果家里有錢有勢,一直有重大立功,是不是減刑減到坐一兩年牢就可以放出來?

我是我女朋友曾經問我的問題,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減刑減到多少年。

死刑緩期執行,法院同時可以判處限制減刑。在法院限制減刑的情況下,最少執行的刑期是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沒有判處限制減刑,最少執行刑期二十年。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是不是最少關在牢里二十年、二十五年?

不是,因為還有假釋。

假釋就是附條件釋放,比如釋放出來,但是要定期到派出所報道等等。

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實際執行十五年以上,符合假釋條件的可以假釋。

所以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不僅不會死,最終關在牢里的時間可能是不足二十五年的。

我國還有死刑嗎?

我國并沒有廢止死刑制度。

曾經我寫過文字,有網友“義憤填膺”評論道“我國應該恢復死刑制度”。

我國還有46種罪是適用死刑的,《刑法修正案(九)》廢除了9個罪名,大家看看都認識嗎?

第一章危害國家安全罪(7個)

1.背叛國家罪

2.分裂國家罪

3.武裝叛亂、暴亂罪

4.投敵叛變罪

5.間諜罪

6.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罪

7.資敵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4個)

8.放火罪

9.決水罪

10、爆炸罪

11.投毒罪

12.投放危險物質罪

13.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4.破壞電力設備罪

15.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16.劫持航空器罪

17.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

18.非法買賣、運輸核材料罪

19.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

20.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危險物質罪

21.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危險物質罪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2個)

22.生產、銷售假藥罪

23.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4.走私武器、彈藥(廢除)

25.走私核材料罪(廢除)

26.走私假幣罪(廢除)

27.偽造貨幣罪(廢除)

28.集資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