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庭審”從嚴打擊涉疫情犯罪,深圳法院目前一審判決涉疫刑事案件9宗11人
疫情發生以來,深圳法院在不聚集人員的基礎上不耽誤案件審理“云庭審”從嚴打擊涉疫情犯罪,深圳法院目前一審判決涉疫刑事案件9宗11人,特別是從快從嚴打擊了一批涉疫情犯罪。深圳法院依托科技優勢,開展一系列“云”模式政法工作。截至3月8日,深圳法院累計受理涉疫情刑事案件25宗28人,開庭11宗13人,一審判決9宗11人。
“云庭審”降低傳染風險并實現“隔空對話”
2月13日,深圳首宗防疫物資詐騙案在羅湖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在防疫的關鍵時期,這宗案件的審理只有公訴人、辯護人和法官等在法院庭審現場,被告人在看守所參加“線上庭審”。當日上午9時許,法院法庭和看守所雙方同時開啟“深圳移動微法院”小程序(下稱微法院)準備訴訟,法官、公訴人、辯護人與被告人“隔空對話”。記者看到,庭審全程網絡流暢,語音和畫面清晰,“線上開庭”圓滿完成庭審的全部法定程序并當庭宣判。
據了解,在全國戰疫的關鍵時期,微法院在線庭審成為深圳法院審判的基本方式。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科信處相關負責人稱,法官在審判庭內通過微法院,在確保各方訴訟參與人身份真實,“人、案、賬號”匹配一致的情況下有序主持庭審,全程均錄音錄像,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線上審判提高了效率,大大緩解司法審判的壓力,還在特殊時期降低了傳染風險。”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宜群說。
一宗口罩詐騙案從偵破到宣判不到10天
面對口罩、體溫槍等防疫物資詐騙案頻發,深圳法院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審機制,集中司法資源,從快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
被告人在看守所通過網絡視頻遠程參加庭審
3月2日、4日,龍華法院共集中審理并當庭宣判三宗利用網絡技術進行口罩詐騙的案件;3月6日,福田法院以遠程視頻庭審的方式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四宗涉疫情刑事案件。值得一提的是,龍華法院2月19日審結的一宗口罩詐騙案,從公安接警偵辦,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再到法院判決,前后用時不到10天。
除集中加快審理涉疫刑事案件外,深圳法院也為涉疫情民事案件的受理開通“綠色通道”。原告深圳市黃岡商會起訴深圳某科技公司遲遲未履行合同義務一案,2月21日15時,立案庭完成訴訟材料審核,依法受理該案,并作出訴前保全裁定。15時30分,考慮到當天是周五,而且是涉疫情案件,寶安法院開通“綠色通道”,當即將訴前保全立案通過系統移送執行局執行。
“整個程序雖然復雜,但很快幫我們解決了問題。”深圳市黃岡商會代理人鄭律師得悉法院高效迅捷完成立案、保全后,抑制不住激動的心情,送上了一封感謝信。
依法從嚴懲處,有被告人獲刑四年六個月
近期,市公安局打擊涉疫詐騙的海報隨處可見,可仍有不法分子,利用群眾對防疫物資需求迫切的心理,趁機詐騙財物,或實施其他制假售假涉疫物資等違法犯罪活動。深圳法院立足審判職能,對此類犯罪依法從嚴從重辦理。
2月中旬,鐘某發布虛假口罩信息騙取劉某12.6萬元;3月6日,福田法院公開審理鐘某詐騙案并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2月初,吳某亮詐騙口罩定金10.5萬元;2月19日龍華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某亮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許宜群認為,依法嚴肅處理這類危及公共安全和危及社會事務的犯罪,能真正地維護法律的嚴肅與公平公正,起到警戒和教育的的綜合效能作用,同時有助于疫情防控。
編輯 張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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