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傷殘是什么標準?(四級傷殘包括哪些)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及《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賠償項目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受傷職工本人月工資×21個月;
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以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為前提)=全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14個月;
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為前提)=每月享受本人工資×70%;
四、除以上各項賠償外,工傷賠償項目還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鑒定期間的生活津貼等賠償。
五、停工留薪期工資:按國家規定享受,但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24個月,在此期間的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查詢重慶市停工留薪目錄,根據工傷目錄確定停工幾個月)。
六、鑒定期限生活津貼:該部分生活津貼是指工傷認定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期限的生活津貼,工傷認定書時間到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得出時間,間隔幾個月,應發幾個月的生活津貼,該期間的生活津貼按照可按照勞動者本人工資的70%發放
具體賠償明細見下表:
項目
計算方式
合計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元(本人工資)×21個月
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
7438(社平工資)×14個月
104132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每月享受本人工資×70%;
停工留薪期工資
(本人工資)*X個月
醫療費
實報實銷
鑒定期間生活津貼
元(本人工資)*X個月*70%
交通費
以票據為準,沒有票據的法院酌情處理
康復費
實際為主,可跟醫療費一并支付;不能計算的等實際產生后,另行主張
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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