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土地的交易方式,土地招拍掛是出現得最頻繁的。土地招拍掛,是對于土地招標、拍賣和掛牌的統稱。

其實,這三者之間是有區別的。那么他們之間有什么區別呢?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面來看

1.競買人設定

2.評判標準

3.公開程度

招標:發標方收到各家標書后,必須保密,在約定的統一時間開標、宣讀主要內容。在招標中,標書一經投出,不得修改,因此申請方提出價格和其他條件的機會只有一次。

拍賣和掛牌:對拍賣和掛牌而言,競爭各方的出價均被實時或“準實時”地公諸于眾,且同一競爭者可以多次出價,形成多輪競價。

4.競爭程度

招標:招標則屬于溫和競爭,既沒有各競買方之間的“短兵相接”,也沒有多輪競爭(不包括因綜合條件相同而轉入現場競價的情況)。

拍賣: 從競爭程度來看,拍賣競爭性,競爭的程度隨著現場情況而變幅較大,競買方之間具有一定互動性,屬于激烈競爭。

掛牌: 掛牌中的競爭則是不定競爭,既可能因競買者眾多而出現多輪競價甚至轉為現場競價,也可能因只有一家報價而無“對手”。

5.影響因素

招標:招標中,是采取綜合評標的情況下,競爭方往往要精心設計方案、編寫標書,全面考慮資金、技術、效益等各項因素的綜合作用,提交自己認為滿意的方案。

拍賣和掛牌:在拍賣和掛牌中,競爭的核心是價格,競買方在競爭過程中,主要考慮的也是如何在價格上“擊敗”對手,是在現場競價的過程中,現場氣氛、心理因素等都會對競買方的決策產生一定的外部影響。

另外,目前,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出讓,目前必須采用招拍掛方式出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