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地:

乙方(員工):

地址:

聯系電話 :

甲方與乙方系勞動關系,乙方系甲方的員工,乙方于 年 月 日入職甲方處,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自愿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甲方與乙方之間勞動關系于 日解除。

2.甲方為乙方正常辦理失業保險相關手續。

3.甲乙雙方確認,雙方之間不存在包括勞動爭議、經濟補償在內的任何爭議事項。

4.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5. 本協議簽署日 日。

(備注:如企業與員工之間尚有未結的工資、福利待遇、社會保險類事項。也可對具體給付時間進行約定。并加入條款說明甲方支付完畢后,甲乙雙方再無其他勞動爭議事項或未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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