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確權和農村不動產登記對于農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明確各自的宅基地的使用面積,處理歷史遺留的問題,減少土地的浪費,避免農戶住宅的盲目無序建設,減少農民無謂的支出。同時,也可以最大程度減少農村鄰里之間因為宅基地而產生的糾紛。

隨著農村宅基地確權和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開展,許多農戶心里都有一個疑惑, 到底人均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是多少?如果超出規定的使用面積又會怎么處理?

一:宅基地的人均使用面積多少?

各個省份人均宅基地使用面積都是不同的。宅基地的人均使用面積根據各個省份的人數、土地面積、經濟情況等進行宅基地使用面積的規劃。有些省份是直接規定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是多少,也有的省份是直接平均一個人最多多少個平方來規定的,也有按家庭成員數來規定宅基地面積的。

(1)直接規定每戶宅基地使用面積;

例如,在安徽、河南、山東、河北等省市,就是直接給出一戶農村家庭最多可以占用的宅基地面積標準,如安徽省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60㎡;河南每戶宅基地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34㎡;江西每戶宅基地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80㎡。

(2)按照人口制定宅基地面積標準;

比如四川和重慶兩省市,就是依照這種辦法直接規定宅基地使用面積標準為20—30㎡/人;

(3)依照人口的多少給予宅基地面積標準的限定

目前來看,上海與貴州采取的就是按照人口制定宅基地面積標準的做法。

貴州規定:五人以上戶不得超過130㎡;四人以下戶不得超過120㎡;而上海則要求得更為嚴格:5人及5人以下戶宅基地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且建筑占地面積不超過90㎡;6人戶及6人以上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60㎡,且建筑占地面積不超過100㎡。

二:宅基地使用面積超過規定面積怎么處理?

這個也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在以前沒有規定宅基地的使用面積的時候,可能許多農戶在建房的時候都或多或少會超出一定的比例。現在宅基地的確權,超出的部分怎么處理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第七十七條: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而在確權之前,因為歷史的原因造成宅基地超出規定面積(超出面積不多),通常都是以教育處罰為主;而如果超出面積過多或者一戶多宅超過的,超出的部分房屋不能確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