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姐,你太過分了,雖然我一直對你都很崇拜,但是你的年齡都快和我媽差不多大了,怎么能做出這樣的事情呢,你也不用再辯駁了,讓警察來處理吧”說完小李就打電話報了警。

案例回顧

小李即將研究生畢業,因為家里一直經濟條件不好,他就是忙著寫論文,還在著急想著工作的事情,很是苦惱。

他的畢業論文寫了改改了寫,白天在公司忙,晚上熬夜改論文,但是論文反反復復改了快十次了,一直被導師打回來,小李特別發愁,到底什么時候自己的論文才能通過呢

一次中午,小李中午和同事吃飯,說起了自己最近的畢業論文的事情,他的同事就為了出主意,給自己的導師送個禮看看情況,讓給私下指導指導。

小李一聽很有理,自己怎么沒想到這一點,如果早這樣做了,說不定自己的論文早就通過了。越想越興奮,一下班小李就拐到附近的商超為自己的導師王姐買了一套護膚品。

說起小李的導師,可是大有名頭,是學校赫赫有名的女魔頭,專業能力那是沒話說,只是有一點個人的問題比較嚴重。

自從幾年前和老公離婚后,孩子也上了高中住校基本不回家,她自己一個人在家,完全地釋放了自我,好幾次被鄰居舉報說半夜在家擾民。

小李只想著趕快地結束畢業的事情,就沒有想著其他關于她導師的風言風語。

小李領著禮盒來到了導師家里,這天剛好是周五,導師晚上在家閑著沒事,就喝得醉醺醺的,有點意識不清了,但是聽到有人敲門,還是一步一晃的打開了房間門。

看到是小李來了,還領著禮,起初有點疑惑,但是很快就被眼前這個五官俊美、身材標致的學生給吸引住了。

可能是自己喝醉的原因,也不想那么多,就笑瞇瞇地把小李請進了屋里,聽到說了小李來的原由,導師王老師就東扯西扯的說了一些有的沒的,也不給小李談論文的事情。

只是拉著小李一起喝酒,小李雖然心里不是很想喝,但是為了自己的畢業論文,就也只好接受,兩人一杯接著一杯的,喝了不少的酒,小李不勝酒力,就癱倒在沙發上。

看到小李已經招架不住,導師就趁機拉著小李進了自己的臥室,小李完全醉得不省人事,當然任由人擺布,導師也顧不得那么多倫理道德,就于小李發生了關系。

清醒后的小李,看到自己竟然躺在導師的床上,起初還沒有反應過來。

后來沒想到的是,他竟然被導師威脅,昨晚是小李強迫的她,小李起初有點懷疑,后來看到,看到房間里倒了一地的酒瓶,就一下子醒悟過來,原來是導師給自己下的局。

后來,也顧不上自己的論文能不能過,一氣之下就報了警,想著必須對施暴者導師王某予以嚴懲。

經過警方的調查及多方取證,掌握了充足的證據,將王某以猥褻罪進行了逮捕。

其實對于性侵這個話題,一般大家關注的點都在女性身上,因為大多數的受害者是女性,而且女性作為社會中的弱勢群體,也一直深受大家的保護。

在女性遭遇威脅或強迫時,法律也會優先考慮到男女雙方的差距,在事實的基礎上,也會更加偏向女性。

在大多數的認知里,像強奸罪、迷奸罪、性侵案都是男性主案的施暴者,一旦涉及到說女性脅迫或強奸男性,就會覺得很不合理,有時候還覺得不可思議,也很難想象男性如果成為受害者,法律會如何進行審判呢?

在我國法律上,強奸罪的量刑是很嚴重的,一旦被判刑基本上就是處于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情節非常嚴重的還會被判處無限徒刑或者死刑。

但是有一點,在我國法律中并沒有關于“女性強奸”的罪,而刑法中對于強奸罪的保護對象特指的也是女性,所以在案中的導師王姐也不能以強奸罪來判,只能算作強制猥褻罪。

一、為什么女性強奸男性不構成強奸罪呢?

在我國刑法第236條規定: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愿,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性發生關系的行為;

其次,根據我國刑法第237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或者使用其他方法,強制威脅他人或侮辱猥褻婦女的處于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從以上2條刑法來看,強奸罪,被侵害的對象是特定的婦女,也就只是女性。

所以,男性被強奸,是不符合強奸罪的構成要件,不會侵犯婦女的自己決定權,也沒有侵犯強奸罪中刑法所保護的權益,所以強奸罪并不成立;

二、是不是所有的情況下,女性的行為都不會構成強奸罪呢?

一般來說,如果女性在違背男性意愿的情況下,單獨強迫男性發生了不正當關系,這樣的行為雖然不構成強奸罪,但是已經觸犯了法律,是屬于猥褻罪的。

如果女性協助他人發生不正當行為,根據法律規定,這個是共同犯罪,女性也會被判處強奸罪的。

三、為什么說男性遭遇強奸之后,對其傷害更大呢?

1. 面對突如其來的傷害,很多男性是來不及反映的,往往對身體會造成一定的傷害。

2. 在遭遇這類事情之后,男性內心也會產生一些心理陰影,還有一些流言蜚語的傳出,會讓其內心更加的崩潰,如果自己調節不好,嚴重的還會慢慢的演變成抑郁患者。

3. 對于未婚的男子來講,還會造成他對于婚姻生活的恐懼,甚至對女性也會有排斥。不少受過傷害的男性表示,晚上有時候會經常做噩夢,害怕和女性相處。

四、那怎么才會避免強奸事情的發生呢?

1. 出門在外,特別是和別人一起聚會的時候,不要喝醉,防止不法分子有機可趁。

2. 不管男性還是女性,都要有下意識對自己進行保護,意識加強了,就會減少傷害發生的概率。

3. 遵紀守法,學法懂法,學會有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寫在最后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女性強迫男性發生不正當關系,雖然不會被判強奸罪,但是違法是毋容置疑的,是構成犯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個人的正當權益都應該被保護,不法分子更不要認為可以鉆法律的空子,最后害人終害己;

其實,不管是女性還是男性,出門在外一定要有警惕之心,千萬不可因為一點小利就落入壞人的圈套,無論是熟人或者陌生人,一定要有防人之心,與他人相處要保持安全距離,更不要飲酒過度。

特別是晚上,盡量不要一個人出門,男性也是如此,特別是小年輕,覺得自己無所不能,實際上社會這個水還是很深的,一個不小心最后受傷的還是自己。

對于男性被強奸,你認為有必要立法嗎?為什么?歡迎大家在評論區說出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