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加班那些事兒1:什么是加班和加班費如何計算
說到加班這個話題,很多打工人都有點麻木了。但就是這個加班,把很多光鮮亮麗的白領生生變成了社畜。
著名喜劇大師卓別林曾經拍過一部片子《摩登時代》,有個情節演的是工人們一直干到了下午,工頭又給他們加快工作節奏,以致使卓別林在擰螺絲的時候把自己擰成了“機器人”,后來追著螺絲擰進了流水線里,從里邊退出來后看到人的鼻子都要擰一下,根本停不下來……這個情節,感同身受的就會露出“含淚的微笑”。
其實很多加班,就像卓別林擰螺絲一樣,時間長了就加成了習慣。即使心已疲倦,但身不由己,依然奔忙在加班的路上。午夜燈光明亮的辦公大樓,到點守候的網約車或者出租車,行色匆匆下班回家的路人,構成了很多城市的獨特“夜景”。
什么是加班?加班費如何計算?
大多數工作人員在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和用人單位約定的工作時間是“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少部分高管、經常外勤等工作人員,約定的是“不定時工時制”。
因工作性質需要連續作業,或受季節性影響例如存在淡旺季的工作人員,約定的是“綜合工時制”。
需要注意的是,“不定時工時制”和“綜合工時制”需要向勞動行政部門報批。
我們現在常說的加班,在“標準工時制”下是8小時之外繼續工作的;在“綜合工時制”下是在工作周期內參考標準工時后超過標準工時繼續工作的;“不定時工作制”沒有加班。
總之,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外繼續工作的可以記為“加班”。但加班是有時間限制的,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為了便于說明加班,也給大家一個直觀的感受,我們用標準工時和很多互聯網公司的996工時做個對比。
先看標準工時:年工作日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季工作日為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為250天÷12月=20.83天/月;月工作小時為20.83天/月*8小時/天=166.64小時/月。
再看996工時:年工作日為365天-52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302天;季工作日為302天÷4季=75.5天/季;月工作日為302天÷12月=25.17天/月;月工作小時為25.17天/月*12小時/天=302小時/月。
通過對比,可以看出996工時相對標準工時而言,在規定的時間之外多工作135.33個小時/月,這也遠遠超出了勞動法每月最多加班36小時的規定。
也有不少公司實行大小周,感興趣的童鞋可以自己算算超時工作時間。
再說加班費如何計算?
按照勞動法四十四條規定,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
我們就拿996工時來計算一下超時工作應該給付的加班費到底是多少?
對照標準工時,996工時平時晚上加班3小時/天,月平時加班為20.83天/月*3小時/天=62.49小時/月,加班折算小時為62.49小時/月*150%=93.74小時/月;
同樣,對照標準工時,996休息日加班12小時/天,月休息日加班為12小時/天*4天/月=48小時/月,加班折算小時為48小時/天*200%=96小時/月。
綜上,996工時制的加班折算小時總計為93.74小時/月+96小時/月=189.74小時/月,已經超過了標準工時166.64小時/月,意味著執行996工時的公司如果嚴格執行勞動法,即使在加班工資基數上動了心思,每月給付員工的加班工資也不是一個小數目,但事實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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