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退房定金能要回來嗎

很多人知道購房過程中有一個定金,往往是在簽訂居間協議,簽署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之前支付,用于保證買賣雙方履行居間協議或定金合同,在約定的時候以約定的條款簽署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需要雙倍返還定金;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定金將被沒收。

不想買房了定金能退嗎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購房定金”是一種為了締結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種擔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規定,不想買房了定金能不能退還,要看具體的情況:

1、如果開發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的,那么不想買房的話,定金可以退回。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么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2、如果不想買房是因為開發商存在欺詐等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協商不下,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也是應當退還購房定金。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因不能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比如,由于發生了不可抗力導致購房者無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關購房定金的法律知識,在實踐上,只有符合了一些退還定金的條件,購房定金才有可能被退還,所以購房者在購房時要注意一些相關事項,以免事后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如果您還遇到什么較為復雜的法律問題,我們科普華君網會為您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歡迎來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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