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被盜刷追討款項四步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2023年5月25日起施行。根據《規定》的內容,說一下一旦個人銀行卡被盜刷后,怎么追回來。

步驟:報案、存取或消費、掛失或凍結、申請賠付或訴訟。

1.為什么能追回來:

《規定》第七條:發生偽卡盜刷交易或者網絡盜刷交易,借記卡持卡人基于借記卡合同法律關系請求發卡行支付被盜刷存款本息并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2.什么是盜刷:

《規定》第十五條 本規定所稱偽卡盜刷交易,是指他人使用偽造的銀行卡刷卡進行取現、消費、轉賬等,導致持卡人賬戶發生非基于本人意思的資金減少或者透支數額增加的行為。

本規定所稱網絡盜刷交易,是指他人盜取并使用持卡人銀行卡網絡交易身份識別信息和交易驗證信息進行網絡交易,導致持卡人賬戶發生非因本人意思的資金減少或者透支數額增加的行為。

讀著很拗口,內容有很多比較專業的詞匯對吧,重點是這句:持卡人賬戶發生非因本人意思的資金減少或者透支數額增加的行為。

白話就是:錢沒有了,你不知道誰花的。這個是界定盜刷的根子,劃個重點。

3.步驟詳解:報案、存取或消費、掛失或凍結、申請賠付或訴訟

好,一旦發生了銀行卡被盜刷,如果你收到的提示短信盜刷的數額只是一部分,里面還有錢。下面就是拼手速的時候了,掛失、凍結操作一下,手機銀行也行,撥打電話也罷,按流程操作一下,掛失電話如果打通注意錄音。

如果錢一下子都沒了,掛失什么的就不著急了。進入下一步:存取或消費,就是找個最近的能使用銀行卡的地方消費一筆,保留好票據,如果卡內沒有錢了,找個能存錢的地方存一筆,保留好票據,數額大小無所謂,旨在證明卡在你這里。

《規定》第四條 持卡人主張爭議交易為偽卡盜刷交易或者網絡盜刷交易的,可以提供生效法律文書、銀行卡交易時真卡所在地、交易行為地、賬戶交易明細、交易通知、報警記錄、掛失記錄等證據材料進行證明。

上述生效法律文書、銀行卡交易時真卡所在地、交易行為地、賬戶交易明細、交易通知、報警記錄、掛失記錄等證據材料是列舉式,并不需要持卡人在訴訟的時候全部提供,但作為受害人要盡可能的提供、保存上述證據或與上述證據證明能力相似的證據。

這些做完了之后,重要的事已經做了一半了,下面就去公安機關報案,不少文章中說需要立案回執,有時候被盜刷的數額如果達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或者公安機關基于偵破率的考量的話,可能不會立案,這個時候給警察叔叔說明白,報案的目的是為了以后向銀行索賠,為了證明銀行卡被盜刷的事實,讓警察叔叔給你做個筆錄,或者做受案登記表,將小票什么的復印一份一起提交給警察蜀黍。即便手里沒有,以后進入到訴訟階段,可以申請法院調取。

小建議:前往公安機關之前可以撥打110報警電話,在110的指導下去公安機關報案,110電話是有錄音的。

這些工作做完,剩下兩個選擇:A:找銀行理賠,隨著銀行卡規定的出臺,銀行應當會有專門的機構和部門來做這個事,但是要求的材料應該比較多。B:向法院提起訴訟,寫個訴狀,整理證據向法院起訴。然后等著銀行調解或法院判決。

4.其他建議

不僅僅是銀行卡被盜刷可以追回,按照規定第一條的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原因造成的盜刷也是可以的,比如支付寶、微信之類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原理都是一樣,就是按照(說三遍):

錢沒有了,你不知道誰花的原則保留證據!

錢沒有了,你不知道誰花的原則保留證據!

錢沒有了,你不知道誰花的原則保留證據!

第一條 持卡人與發卡行、非銀行支付機構、收單行、特約商戶等當事人之間因訂立銀行卡合同、使用銀行卡等產生的民事糾紛,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銀行卡民事糾紛,包括借記卡糾紛和信用卡糾紛。

第十二條 發卡行、非銀行支付機構、收單行、特約商戶承擔責任后,請求盜刷者承擔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條 發卡行或者非銀行支付機構向持卡人提供的宣傳資料載明其承擔網絡盜刷先行賠付責任,該允諾具體明確,應認定為合同的內容。持卡人據此請求發卡行或者非銀行支付機構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非銀行支付機構相關網絡支付業務系統、設施和技術不符合安全要求導致網絡盜刷,持卡人請求判令該機構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