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明星藝人、主播等高收入群體

頻頻被曝偷稅、逃稅

落得被罰款、封號等下場

引發公眾熱議

今日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看

偷稅、逃稅、漏稅、騙稅、欠稅的區別

以及

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PART1

概念的區別

01

·偷稅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

02

·逃稅

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法規定不繳或少繳稅款的非法行為。

03

·漏稅

是指納稅人因無意識而發生的漏繳或少繳稅款的違章行為。

04

·騙稅

是指納稅人用假報出口等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經過公開的合法的程序,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騙取減免稅或者出口退稅的行為。

05

·欠稅

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的行為。

PART2

法律后果

1

偷稅的法律后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逃稅的法律后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3

漏稅的法律后果

《關于整頓稅收秩序加強稅收管理的決定》第六條

納稅人偷稅漏稅和拖欠稅款經稅務機關依法認定后,仍拒絕繳納稅款和滯納金、罰款的,經縣(市)以上(含縣、市)稅務局長批準,正式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扣繳入庫。對臨時經營者,可以按照規定扣留納稅人的部分貨物,限期繳納;對愈期仍未繳納的,經縣(市)以上(含縣、市)稅務局長批準,可將所扣留的貨物變價抵繳其應繳納的稅款、滯納金、罰款。

4

騙稅的法律后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四條

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前款規定的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條

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規定期間內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

5

欠稅的法律后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三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置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偷稅逃稅輕則可能給個人帶來經濟損失,重則斷送個人職業生涯,更有甚者因此失去人身自由,須面臨法律的制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