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流程(上下班途中工傷新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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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工傷認定中“上下班途中”如何判定?

江蘇12333解答: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之一包含“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職工以上下班為目的、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單位和居住地之間的合理路線,視為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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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哪種情形無法享受職工帶薪年休假?

山東12333解答: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