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字面上來看,試用期實際上是《勞動合同法》給予的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磨合期。在這期間,員工如果感覺不滿意,可以快速的離職,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
在職場上,可能有很多人都遇到過被用人單位以“試用期不合格”這個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似乎在試用期辭退不合格員工,是合理合法的。那么真的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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